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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2009年度基金文件(详见基金网站www.innofund.gov.cn)要求。我区现开展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一般创新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请主要条件
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(以下简称创新基金)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、培育、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。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、以市场为导向,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,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。创新基金一般创新项目分为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类,国家支持金额一般为50--100万元。
1、无偿资助的一般创新项目: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、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。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1)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;
(2)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;
(3)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;
(4)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;
(5)申报的项目,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。
(6)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,资金来源确定,投资结构合理。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,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、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;一般情况下,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。
项目执行期为两年,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、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(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);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,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;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,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,但必须有明确的、可以考核的目标,如:受理通知书、临床批文、新药证书等,详见《指南》生物、医药领域相关要求。
2、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: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,形成批量生产,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;2009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08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。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1)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;
(2)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;
(3)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;
(4)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,资金来源基本确定,投资结构合理,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、三年之内(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);
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(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)的实际利息计算。
2009年申报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。
二、一般创新项目工作时间安排
高新区企业申报一般创新项目,材料(纸质附件材料)提交高新区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:2009年11月15日。
三、一般创新项目服务机构
高新区企业可以向服务机构进行政策咨询和业务咨询,必须通过服务机构进行身份认证和网络注册、以及项目申请材料的递交。请企业积极与服务机构联系。
高新区科技局(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): 联系人:杨文娟、阚瑞 5392155
四、创新基金注册要求
企业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:
1.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,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;
2.下载法律文书、注册信息表,法人代表签字,企业加盖公章;
3.将企业注册资料: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、企业注册信息表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国税登记证、地税登记证、企业章程、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企业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(原件审核后退还);
4.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,企业完成注册后才可以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。
各企业请认真阅读并对照2009年度创新基金工作文件。有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项目,各企业须尽早做好准备,尤其是附件材料的准备(查新报告、检验检测报告、用户试用报告、知识产权证明、环保证明、以及其他基金文件中要求的相关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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